危險貨物運輸條例:1。危險品運輸車輛不能運輸普通貨物;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yè)或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決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不得轉讓或者出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嚴禁非經(jīng)營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jīng)營活動;3.不得使用罐式專用車或者運輸有毒、傳染性、腐蝕性危險品的專用車運輸普通貨物;4.除食品、生活用品、藥品、醫(yī)療器械以外的其他專用車輛可以從事普通貨物運輸,但運輸企業(yè)應當消除專用車輛的危害,確保不對普通貨物造成污染或者損壞。危險品不得與普通貨物混裝運輸。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