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事故車?對于事故車輛的定義,沒有強制性的法規(guī)或標準。一般來說,汽車不能拆卸的部分是事故車,可以拆卸更換的部分不是。車身由車身框架和車身罩組成。車身板件主要包括前后保險杠、發(fā)動機罩、翼子板、車門、行李箱蓋等。如果車上的車身蓋損壞了,說明這輛車不是事故車,因為車身蓋可以拆下來更換。如果一輛車的車架損壞,說明這輛車是事故車。簡單來說,不能直接更換的損壞零件就是事故車,可以更換拆卸的損壞零件就不是事故車。如果滿足以下條件,則該車為事故車:1。撞擊后損壞發(fā)動機艙和駕駛艙的汽車。2.擋泥板碰撞損壞了超過三分之一的車輛。3、縱梁焊接、切割、整形、車輛變形。4.車輛焊接、切割、成形和變形減震器座。5.有明顯的車輛用于焊接、切割和成型汽車的ABC支柱。6.安全氣囊因碰撞而彈出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