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向外轉動燈桿后,你隨時可以打開遠光燈;然后,向內移動一檔,回到近光檔;然后向內移動一檔,遠光燈閃一下。松開桿后,桿會自動回到近光檔。所以遠近光交替意味著頻繁向內換擋,遠光燈頻繁閃爍。值得一提的是,撥入和閃一次遠光燈沒有限制。與遠光燈一直開著的前提不同,近光燈需要打開,否則在其他燈位無法打開遠光燈。因此,一些車主認為閃爍遠光燈并不好玩,可能會使對方車輛的駕駛員眼花,并在白天甚至晚上造成危險。3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夜間駕駛時,駕駛人在急彎、匝道、超車(同時有左燈)、拱橋、人行橫道、無信號燈的路口交替使用遠近光燈;夜間超車時,一方面打開轉向燈,另一方面必須用遠近光變提醒前方車輛;過路口后,一定要用遠近光燈提醒路口周圍的車輛。其實在市區(qū),其實在市區(qū)道路上行駛的時候,絕大多數都是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來指示對面車道的車輛改用近光燈。因為兩車夜間會車,遠光燈會造成強光交叉射,造成對方車駕駛員視野炫目,影響行車安全和道路兩側行人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