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每小時的行駛距離應按實際時速計算。一般汽車的平均速度是60 km/h .汽車擋位:1對應的速度是:0-10k m/h;2檔對應的車速為:10-20k m/h;三檔對應的速度是。20-40k m/h;4檔對應的車速為:40-60km/h;5檔對應的車速為:80-120km/h,不同道路的限速規(guī)定為:
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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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速標志標線,道路最高車速為:無道路中心線的城市道路最高車速為30km;同方向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城市道路為50公里。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時,能見度在50米以內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牽引故障機動車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掉頭、轉彎或下陡坡時,最高時速30公里。在積雪和泥濘的道路上行駛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進出非機動車道、通過鐵路道口、急轉彎、狹窄道路、橋梁時,最高時速為3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