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速超過100公里時,應(yīng)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的距離可以適當(dāng)縮短,但最小不得小于50米。以下信息與車距有關(guān):能見度小于200m時,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100米時,在3360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50m時,在3360打開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