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汽車報廢標準包括私家車報廢標準和普通營運車報廢標準,私家車報廢標準:5座家用車和7座SUV,非營運小型和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正常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時,國家會引導(dǎo)報廢。除上述車輛外,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汽車常見報廢標準:小型、微型出租車報廢年限為8年,中型出租車為10年,大型出租車為12年。公交車報廢年限為13年,其他小型、微型公交車報廢年限為10年,大中型公交車報廢年限為15年;小型貨車使用壽命為8年,輕型和大型貨車使用壽命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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