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一路開不了60碼。車輛的速度需要根據(jù)不同路段、不同情況、不同限速來確定。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八條規(guī)定,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速,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最低時速不得低于60公里。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客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80公里。同方向兩條車道,左側(cè)車道最低車速100km/h,同方向有三條以上車道,最左側(cè)車道最低車速110 km/h,中間車道最低車速90 km/h,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車速規(guī)定不一致。請按照道路限速標志指示的速度行駛。103010規(guī)定:第十二條機動車進入高速公路起點后,應當盡快提高車速至50公里以上。從匝道入口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必須在加速車道內(nèi)提高車速,并開啟左轉(zhuǎn)向燈。駛?cè)胲囆械罆r,不得妨礙其他車輛的正常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