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行駛,車速在100km/h以上時,車間距在100米以上。在普通道路上,車速為80km/h時,安全距離為80米;車速在50km/h左右時,車間距不小于50m當(dāng)車速低于40km/h時,車輛的安全距離不小于30m。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的安全距離如下:3360能見度小于200m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示廓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同車道車輛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要超過每小時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離開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