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轎車和藍牌面包車,新車上牌后的前六年,每兩年進行一次首次檢驗;六年后,是一年來的第一次審判;十五年后,一年兩審,二十多年后,一年四審。目前該車暫時不會取消第二次年審。車輛年檢又稱車輛年檢,是指每一輛取得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都必須進行的一次檢查,相當于按照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對車輛進行年度體檢,及時消除車輛安全隱患,督促和加強對車輛的維護,減少交通事故的發(fā)生。車輛年檢周期規(guī)定,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5年以上,約6個月一次;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左右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的,6個月檢查一次。小型、微型非營運客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查一次;15年以上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摩托車;4年以上的拖拉機等機動車輛應當每年檢驗一次。在規(guī)定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營運機動車,不得重復檢驗。已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能再轉讓(出售),可以繼續(xù)使用;如果要買賣,可以去車管所辦理汽車報廢單(取消汽車檔案),再進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