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的一般報廢年限是10-15年。以下是對機動車報廢年齡的詳細介紹:家用汽車的報廢年限:非營運小型汽車沒有強制使用年限。但這些車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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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達到60萬公里后,車管所會有人指導報廢,這在國外是不存在的。以及皮卡車和重型卡車的報廢年限:這些類型的汽車的強制使用壽命不超過15年。也就是說,當車輛使用年限超過15年時,即使車輛狀況良好,也會被強制報廢。微型卡車的報廢壽命:這種車的強制年限不超過12年,即使用年限超過12年就必須報廢,不管車況如何。中型出租車報廢年限:該型號的強制壽命不超過10年。車輛運行10年,肯定年檢不合格,必須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