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電子檢驗標簽開始全面推廣,以此代替紙質(zhì)版年檢合格標志。電子檢驗標志和紙質(zhì)版年檢標志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已經(jīng)實行年檢標志電子化的省市,檢驗合格標志可不貼。但如果還沒實行電子檢驗標志的地區(qū),就需要繼續(xù)張貼檢驗合格標志了。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規(guī)定: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不按照規(guī)定張貼相關車輛標志是違法的。如果我們沒有粘貼年檢標志的話會受到扣1分罰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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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放在中控臺上的,會罰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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