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是在各種車輛或機械上裝配的接地滾動的圓環(huán)形彈性橡膠制品。通常安裝在金屬輪輞上,能支承車身,緩沖外界沖擊,實現與路面的接觸并保證車輛的行駛性能。輪胎常在復雜和苛刻的條件下使用,它在行駛時承受著各種變形、負荷、力以及高低溫作用,因此必須具有較高的承載性能、牽引性能、緩沖性能。1.輪胎應在庫內存放,避免日曬雨淋。2.輪胎應遠離熱源、發(fā)電設備和產生臭氧的地點。3.輪胎不得與油類、易燃物及化學腐蝕品混放。4.輪胎應立放、嚴禁平放堆疊或穿心懸掛。5.輪胎應按生產和入庫時間先進先出順序使用,存放期不準超過三年。6.經常檢查輪胎的使用情況,若發(fā)現有損傷,應立即修補。7.當胎面磨損至磨耗標志時,應停止使用,進行翻新。8.為確保行車安全,翻新的輪胎不準作轉向輪(前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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