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可以申請復議,只能復核,復核期限是3天。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nèi)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jù)。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