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連帶賠償責任承擔形式:1、肇事車輛承包、租賃期間發(fā)生交通事故,車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2、肇事車輛掛靠單位收取管理費或分享盈利視為共同車主,由車主承擔賠償責任,掛靠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等。法律依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條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jīng)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yīng)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