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通事故處理注意事項為:1、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在接到事故報警后,首先要現場調查、取證;2、出于鑒定需要,一般會對事故車輛進行扣押,扣押期限截止至鑒定報告出具后的5日內;3、當事人對責任認定書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