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交警調解交通事故的流程:當事人共同向交通警察提出調解申請后,交通警察可以當場進行調解,并制作道路事故責任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但如果但是人對認定有異議、拒絕簽字、不同意調解的,不能進行調解。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送達當事人。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