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不準停在50米以外的路段,是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窄路、橋梁、陡坡和寬度小于4米的隧道、公交車站及其他主要公共車輛主要上下車點50米范圍內禁止停車。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中,除了規(guī)定不能50米以內停車的地方,還規(guī)定了其他不能停車的情況,比如在設置有禁停標志、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人行橫道之間設有設置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路段,不能停車等,駕駛人員要了解清楚,避免違規(guī)停車。不按規(guī)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按規(guī)定,會被處以罰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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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不記分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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