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的車管所申請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超過一年未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注銷機動車駕駛證。 過期駕駛證補辦方法: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但駕駛證到期在一年內的,也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照片等資料到公安交警車管所,按照正常流程申請更換、換發(fā)駕駛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七項,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內的,機動車駕駛人通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機動車駕駛證超過1年未換發(fā)、被注銷未滿2年的,經科目一考試合格,可以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如果已經注銷兩年以上,需要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