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路口限速是60公里嗎每小時:十字路知口一般時速應該是40邁市。交通規(guī)則第二十九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在三十至五十公尺的地方減低速度,用方向標表示行進方向。在夜間并須將大光燈改用小光燈或近光燈。城市交通規(guī)則第三十九條第一點繁華的交叉路口或行人稠密的地點,每小時速度不準超過十五公里。關于十字路口具體的車數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駕駛者應該根據當時的路段,注意交通標志和指揮信號燈,從而確定車速。為了防止行人或答非機動車突然竄出,一般控制是40邁以內。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標明的速度。在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道路上,機動車不得超過下列最高行駛速度: (一)沒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3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40公里。 (二)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 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交叉路口時,應在進入路口前減速或停車瞭望,直行車輛優(yōu)先通行。車輛在交叉路口有優(yōu)先通行權的,遇有車輛搶行時,應減速避讓,必要時停車讓行,遇有轉彎的車輛搶行,應停車避讓;在堵車的交叉路口綠燈亮時,車輛不能駛入交叉路口,待擁堵緩解后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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