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應急車道是指與左側車道相鄰,寬度包括路肩在內超過3米,有效長度大于等于30米,能夠滿足機動車停放需要的路面。在緊急情況下,車輛可以在應急車道行駛或停車。
緊急車道停車的注意事項如下:
1.如果確實遇到故障等無法解決的問題,應把車停在緊急停車區(qū),打開危險警告閃光燈,并在車后150m處放置警告標志。
2.夜間、雨、霧等天氣,應同時開啟示廓燈、尾燈和后霧燈。
其他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區(qū)域,必要時及時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請求援助。
3.遇前方交通堵塞,禁止在緊急停車區(qū)停車或排隊。
4.禁止在公路跨河橋梁上修理車輛。當駕駛員車輛發(fā)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時,不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故障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
車輛發(fā)生事故后發(fā)生故障或者難以移動時,未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設置警示標志的,對駕駛人可處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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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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