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時租:
以小時計算,四小時起租,不滿一小時按一小時計,超過租賃期限30分鐘以上算超時。限行駛150公里。
2、日租:
以24 小時/日為準(配司機10小時/日)。從承租人租用車輛離開停車位置時起計算時間。租期結束時,承租人需到公司規(guī)定的還車地點交回車輛,并寫單計時。超過6小時按天計算租金。限行駛300公里。
3、月租:
除遵照日租的有關規(guī)定外,承租人需于每月26至28日定時到指定維修點,對租賃車輛進行每月一次的定期養(yǎng)護,對車輛運營情況寫單登記。
4、長期租賃:
以年為計算單位,并遵照月租有關規(guī)定對租賃車輛進行定期養(yǎng)護、對車輛運營情況寫單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