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臨牌需要貼,國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4年3月6日發(fā)布關于實施行業(yè)標準GA36-20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的通知。根據(jù)該標準和GB7258-2012的要求,摩托車只需掛后牌照,無需掛前牌照。該標準自2014年1月24日起執(zhí)行。臨時牌照是準予機動車臨時上路行駛的紙質(zhì)機動車號牌,是指新購車輛在未正式落戶前由公安車管部門發(fā)放的臨時車輛行駛證明。臨時牌照是在車主取得正式牌照前的一種過渡牌照,它的法律效應和正式牌照一樣,在取得正式牌照后臨時號牌即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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