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右轉,你需要直走。轉彎機動車應當讓直行車輛先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轉彎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讓直行車輛、行人先行。右轉時,同車道車輛依次等待放行信號、停車等待。
駕駛右轉車輛時,應遵守以下三點:
1、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優(yōu)先,交通標志、標線控制時,要讓優(yōu)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右邊道路的車先來,沒有交通標志和標線控制。進入路口前要停下來向外看,讓右邊路上的車先走。
3.轉彎機動車讓直行車輛先行,反方向行駛的右轉機動車讓左轉機動車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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