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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九十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核發(fā)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并提交以下證件和憑證: (一)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簡稱駕駛證,也稱“駕駛執(zhí)照”,是機動車駕駛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必須申領的執(zhí)照。機動車駕駛證全國有效。機動車駕駛證記載了持證人的身份證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長期住址、國籍、準駕車型(學車型)代碼、首次領證日期、有效期限和管理記錄,并有發(fā)證機關印章、檔案編號和持證人照片。機動車駕駛證的樣式由公安部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