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家車頂上放東西并不違法。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4條規(guī)定,乘用車除車身外部行李架和內(nèi)置行李箱外,不允許載貨。裝載貨物的汽車行李架離車頂高度不得超過0.5m,離地面高度不得超過4m。
卡車:
重型和中型載貨汽車,裝載高度距地面不得超過4米;運載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其他裝載機動車的高度離地面不得超過2.5米。
摩托車裝載:
離地高度不得超過1.5米,長度不得超過車身0.2米。兩輪摩托車寬度分別不超過車把0.15米;三輪摩托車載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