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時不能穿超過4cm的高跟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駕駛人不得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駕駛機動車,否則處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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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罰款。
交通法從駕駛人安全的角度出發(fā),規(guī)定禁止穿拖鞋、鞋和高度超過4cm的高跟鞋??梢杂?cm的鞋跟開車,但是用3cm的鞋跟開車就有點違反相關規(guī)定了。
穿高跟鞋開車的影響有:
1.容易卡?。河捎谛^高(超過4cm),當駕駛員想踩剎車或油門時,鞋跟很容易卡在油門踏板(剎車踏板)與汽車地面的縫隙中,只能踩下踏板,嚴重影響正常行駛。油門和剎車踏板切換時,切換過程中腳跟容易卡死;
2.腳踏不暢:穿鞋底過厚的鞋子時,如厚底鞋、加高鞋等。腳對踏板踩踏深度的感知變弱,導致加速或減速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