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胎八年就不能用了。輪胎是有一定期限的,不要超期限使用。因為輪胎是由橡膠和塑料制品制成的,所以備胎和廢舊輪胎都有一定的脆化術語。一般汽車備胎有效期在4年左右。過期后,應更換備胎,以備不時之需。而且用了備胎之后,最好盡快去維修店進行處理,而不是長期用它來代替正規(guī)輪胎。
在下列情況下,需要更換汽車輪胎:
1.輪胎磨損嚴重:建議輪胎厚度磨損至距極限標志4mm,即距溝槽最深處6mm左右,應更換;
2.輪胎老化嚴重:一般輪胎更換周期為3-5年或3-5萬公里。判斷輪胎是否需要更換,首先要看磨損情況,然后再看車齡。如輪胎胎面、胎壁出現裂紋,即使輪胎只使用一年,也仍然需要更換。即使輪胎磨損不明顯,使用5年以上也必須更換。
3.輪胎鼓包變形:汽車輪胎有鼓包現象,此時不能使用汽車。如果繼續(xù)使用鼓包的輪胎,會導致輪胎爆裂,所以要及時更換。
4.輪胎表面有明顯劃痕:胎面被其他物體釘住或刺破。如果孔徑小于6mm,可以修補;如果大于6mm,必須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