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換輪胎尺寸不能年檢,因為輪胎尺寸是標注在輪胎表面的,汽車剛上牌的時候也會有備注。而且法律不允許隨意改變輪胎尺寸,否則會影響汽車的性能和舒適性,嚴重時會影響行車安全,引發(fā)交通事故。
對機動車非法改裝的相關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令
第十條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注冊地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
(a)改變車身的顏色;
(2)更換發(fā)動機;
(三)改變車身或者車架的;
(4)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使用性質變更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變更為營運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管所管轄區(qū)域的。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未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許可,擅自改裝車身底盤、發(fā)動機、懸架、傳動系統(tǒng)、定向系統(tǒng)、輪胎輪轂、燈具、彩色涂層、外觀結構,以及車輛相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不符的,均屬改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