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閃燈和危險警示燈是一樣的。汽車上雙閃燈的學名是危險警告閃燈。是指當汽車發(fā)生一些危險或特殊情況時,打開雙閃燈開關,汽車的四個轉向燈全部亮起并閃爍,提醒其他車輛避讓或小心行駛。
它不同于危險燈。雙閃燈提醒車外的人注意,而危險燈則意味著汽車本身存在某種不適合繼續(xù)行駛的故障,它在儀表盤上提示駕駛員注意。
雙閃燈本質(zhì)上是信號燈,用于告知其他車輛其駕駛意圖或其駕駛狀態(tài)。它的使用有一定的規(guī)則。
通常,在下列情況下,必須打開雙閃燈:
1.汽車因故臨時停在非停車位置時,必須開啟雙閃燈;
2.當汽車因故障不能正常行駛,或與其他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停在路中間時,必須開啟雙閃燈;
3.汽車牽引因故障不能行駛的車輛時,牽引車和被牽引車都必須開啟雙閃燈;
4.汽車執(zhí)行特殊或緊急任務時,必須開啟雙閃燈;
5.在低能見度天氣條件下行駛時,需要打開雙閃燈和示廓燈。在能見度極低的情況下,建議靠邊停車,開啟雙閃燈和示廓燈;
6.執(zhí)行一些特殊任務的民用車輛,如搶險救災車隊、裝載超長、超高、超重物體的車隊,或在一些特殊情況下臨時組建的車隊等。這些車輛在向交通管理部門申報并得到允許后,行駛時可以使用雙閃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