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檢驗周期:新車六年內免檢,每兩年需要領取一次檢驗標志。六年后每年檢查一次。如果超過15年,每半年檢查一次。其他車輛按相應規(guī)定進行年檢。
第16條。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應當在下列期限內接受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客車5年內每年檢驗一次;滿5年的,每6個月一次;
(二)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一次;10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6年以上,每年一次;15年以上,每6個月一次;
(四)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一次;4年以上,每年一次;
(五)拖拉機等機動車輛每年檢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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