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閃燈的使用:
1.臨時停車時,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時,特別是在非機動車道或輔道上,應立即開啟雙閃,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駕駛?cè)瞬坏秒S便離車;
2.在車輛發(fā)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時,車輛必須雙閃。因為此時的車輛要么停在路中間,要么行駛緩慢,雙閃是提醒后方車輛注意;
3.牽引有故障的機動車。牽引故障機動車時,此時車輛處于非正常狀態(tài)。牽引車和被牽引車應同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
4.交警部門允許的車隊,車隊雙閃多見于婚禮車隊、車惠友活動等。其實這種做法是不對的。除非是交警部門允許的車隊,否則不允許開雙閃燈;
5.車輛在執(zhí)行特殊任務,前往醫(yī)院臨時緊急公務或緊急救治時,因時間、公務緊張需要加速的,應開啟雙閃,提醒過往車輛、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及時避讓;
6.在復雜道路上,車輛在復雜路段倒車或掉頭時,應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提醒過往車輛和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7.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并與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8.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示廓燈和危險警告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盡快從最近的出口駛離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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