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光燈在汽車中的使用:
車輛遠光燈可以在前方道路沒有路燈,看不清路邊標志的情況下使用,或者在經過轉彎路段或者沒有路燈的路口時,可以改為使用遠近光燈,提醒其他車主和行人注意迎面而來的車輛。當車輛準備超車時,還可以使用遠近光燈提醒前車避讓。
汽車近光燈的使用:
晚上,車主在雨雪霧天視線受阻時,打開近光燈或使用近光燈。如果道路狹窄或道路轉彎,他需要使用近光燈。
汽車車燈使用注意事項:
1.機動車通過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轉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時開啟近光燈。同方向行駛的后車靠近前車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2.機動車夜間通過急彎、斜坡、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時,應當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發(fā)出信號。
3.在沒有中央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上,夜間過往車輛應在對面方向150米外改用近光燈。
4、在窄路、窄橋和非機動車行駛時應使用近光燈。
5.機動車在道路上發(fā)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妨礙交通,難以移動時,應當按照規(guī)定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車輛后方50米至100米處設置警示標志。晚上還應該同時打開示廓燈和尾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