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項國家排放標準是第四項機動車污染物國家排放標準。我國的排放標準值為:碳氫化合物排放值在0.1g/km以下,一氧化碳排放值在1.0g/km以下,氮氧化物排放值在0.08g/km以下。對顆粒物沒有要求。
相關信息如下:
1.汽車排放的污染物主要有HC(碳氫化合物)、NOx(氮氧化物)、CO(一氧化碳)、PM(顆粒物)等。通過更好地應用催化轉化器活性層、二次空氣噴射、帶冷卻裝置的廢氣再循環(huán)系統(tǒng)等技術,可以將汽車排放的污染物控制和降低到規(guī)定值以下的標準。
2.第四條國家排放標準是為了貫徹環(huán)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減少和防止汽車尾氣對環(huán)境的污染,保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障人體健康。
考慮到車輛已經(jīng)使用了一段時間,在用車國標準的排放限值比新車國標準寬松。但也比國三標準的限值嚴格了34%。對于
北京郭汜車輛,購買的初始階段是每兩年一次,一些郭汜車輛不得不陸續(xù)開始年檢。年檢時,車輛排放必須達到本次公布的標準限值,否則進行維修,年檢達標后車輛才能通過檢測。
此外,新頒布的儲油庫、罐車、加油站等油氣回收三項地方排放標準,與原標準相比,將儲油庫油氣處理裝置的排放限值收緊了25%。《加油站排放標準》增加了加油站必須配備在線監(jiān)測和氣體排放處理裝置的要求。按此標準可提高油氣采收率5% ~ 10%,在線監(jiān)測系統(tǒng)可實時監(jiān)測油氣采收設備的工作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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