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特殊車輛讓路:闖紅燈躲避。紅燈時,與特種車輛同車道的前車可以在確保行人安全的前提下,通過停止線,靠右側停車,為特種車輛讓路。
遇有變道、交通擁堵等情況,要變道讓行的,可以開啟轉向燈讓兩側讓行,為特殊車輛讓路。
靠邊停車,同一路段只有一條車道,后面有同方向行駛的特種車輛,前車要加快速度;如果允許,你應該及時靠邊讓道。
提前避讓,聽到警報聲,提前幾十、幾百米避讓。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避讓,不受行駛路線、方向、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guī)定的道路通行權。即讓位于減速避讓權,以保證特種車輛的暢通無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