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稅是百分之十。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稅率。
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三條車輛購置稅一次性征收。已經(jīng)征收車輛購置稅的,不再征收車輛購置稅。第四條車輛購置稅的稅率為10%。第五條車輛噪聲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值乘以稅率計算。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九條規(guī)定,下列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
1.依法應當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館和國際組織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輛。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裝備訂購計劃中的車輛。
3.應急救援專用國家綜合消防救援車號牌。
4.帶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yè)車輛。
5.城市公共交通企業(yè)購買的公共汽車和電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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