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引RV的要求如下:
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6條,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卡車、半掛車和牽引車只允許牽引一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保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
(二)小型客車只允許牽引總質量小于700公斤的大篷車或掛車。拖車不準載人;
(3)由卡車牽引的拖車的重量不得超過卡車本身的重量。
大中型客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和其他機動車不準牽引掛車。
也就是說,小型客車只能牽引兩類掛車,第一類是旅居掛車,第二類是700KG以下掛車。
牽引車用掛車的要求;
根據(jù)掛車的類型和尺寸,對牽引車的排量和懸掛系統(tǒng)也有要求。對于歐系掛車,主牽引車只能使用2.0排量以上的車型。對于美式房車,7m以內的小型拖車需要使用3.0排量以上的越野車(不含城市越野),比如牧人;7 -9米的美系拖車,最好選擇4.7排量以上的越野車。9米以上,最好選擇排量在5.7以上的越野車或大型皮卡,如
雷克薩斯57、福特F15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