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州換車后,原車牌可以保留半年。持有原車牌號三年以上的,可以保留車牌號,換車不換號,但需要在舊車注銷后半年內買車上牌。保留新車原車牌指標,先完成舊車過戶手續(xù),再向車管部門申請保留原車牌指標的審批。等待時間大約一個月。
根據(jù)《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原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在申請機動車登記時,可以向車管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
申請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機動車遷出、共有人變更、轉移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后兩年內提出申請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并使用原車牌號一年以上;
(3)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已經處理完畢。
第四十五條夫妻共同所有的機動車,將機動車所有人的登記名稱變更為另一方的名稱。婚姻關系存續(xù)滿一年,夫妻雙方共同申請的,可以使用原機動車車牌號。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