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事故糾紛責任能共享嗎?
1、駕駛共享汽車發(fā)生事故,其事故責任由車輛的駕駛人進行承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
2、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
3、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fā)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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