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車主只可以寫一個人,車主就是汽車行駛證上的名字主人,更便于汽車的管理。汽車行駛證也就是機動車行駛證,主要由證夾、主頁、副頁三個部分組成,是允許機動車上路行駛的證件。一般機動車行駛證主頁的文字顏色是黑色,內(nèi)容有車輛的類型,車牌號碼,品牌類型,發(fā)動機號碼,注冊日期等文字,副頁的文字顏色同樣為黑色,有車牌號碼、核定承載人數(shù)、汽車質(zhì)量等文字,如果機動車行駛證丟失,需要向登記汽車的車管所進行申請補辦,一般車管所會在受理日起一日內(nèi)完成,補發(fā)行駛證,方便汽車的正常駕駛,以免被交警查看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