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飲酒后或者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給未取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機動車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50%的;
(四)駕駛拼裝機動車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
(五)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
(六)使用他人駕駛證的;
(7)發(fā)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2.根據(jù)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機動車駕駛證一般不扣分。如果有交通違法行為,只會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偽造行駛證的,沒收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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