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切肉刀可能會(huì)危及乘客的人身安全,所以不允許帶高鐵。
2.《鐵路進(jìn)站乘車禁止和限制攜帶物品》第三條規(guī)定,不得攜帶下列器具:匕首、三棱刀(包括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單刃刀、雙刃刀等其他類似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砍刀、刀具、屠夫、斧頭等鋒利鈍器;警棍、催淚彈、催淚彈槍、電擊槍、眩暈槍、射釘槍、防衛(wèi)者、弓、弩等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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