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審幾年審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根據《關于深化機動車檢驗制度改革優(yōu)化車檢服務工作的意見》自2022年10月1日起,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面包車除外)、摩托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第6年、第10年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在10年內每兩年向公安機關申領檢驗標志;超過10年的,每年檢驗1次。車輛發(fā)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仍按原規(guī)定周期檢驗。機動車環(huán)檢周期與安檢周期一致,免于安檢的車輛不進行環(huán)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