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電動車可以載人嗎?
法律依據(jù):《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五條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只準(zhǔn)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的人員。搭載學(xué)齡前兒童的,應(yīng)當(dāng)使用安全座椅。十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或者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搭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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