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和火車同時從甲、乙兩地相向而行,客車每小時行40千米,貨車每小時行70千米,
關鍵是理解好“兩車在距中點36千米處相遇”
這句話的意思可以理解為:貨車超過中點36千米,客車還差36千米沒到中點。
所以相遇時貨車比客車多行了36+36=72千米,或36*2=72千米
貨車每小時比客車多行70-40=30千米
多行72千米,則行了72/30=2.4小時,即兩車相遇時間是2.4小時。
兩地相距:(40+70)*2.4=264千米,或40*2.4+70*2.4=264千米。
綜合算式:(40+70)*[36*2/(70-40)]=264(千米).........速度和×相遇時間=總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