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J”代表哪個地區(qū)
“冀J”代表:滄州。
河北省的車牌排序是按各市排列的:
冀A(石家莊市)、冀B(唐山市)、
冀C(秦皇島市)、冀D(邯鄲市)、
冀E(邢臺市)、冀F(保定市)、
冀G(張家口市)、冀H(承德市)、
冀J(滄州市)、冀T(衡水市)
滄州因瀕臨渤海而得名。
環(huán)渤海地區(qū)核心城市——滄州市
上古時期,滄州屬幽州和兗州,西周時屬青州,春秋戰(zhàn)國時代為燕、齊、晉、趙等國地。秦朝時屬巨鹿郡和洛北郡,漢代屬冀州和幽州。
三國屬魏國,南北朝時屬北魏的瀛州和冀州。北魏孝明帝熙平二年(517年)設立滄州,轄浮陽、樂陵和安德三郡。隋初廢浮陽郡,后分屬河間郡、渤??ず推皆?;
唐朝貞觀元年(627年)屬河北道,天寶元年(742年)改滄州置景城郡,治清池縣(今河北滄州市東南)。轄境相當今天津市海河以南,靜??h和河北省青縣、泊頭市以東,東光縣及山東省寧津、樂陵、無棣等市縣以北地區(qū)。乾元元年(758年)復改為滄州。
北宋又改為景城郡,后廢。宋代屬河北東路河間府,元代屬中書省河間路,明代屬北直隸省河間府,清代屬直隸省河間府,部分縣屬天津府。
中華民國初屬直隸省渤海道、津海道,民國十七年(1928年)廢道府制,改屬河北省。抗日戰(zhàn)爭時期,屬中共晉察冀邊區(qū)冀中、津南行署和山東渤海區(qū)行署轄。[2]
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設滄縣專區(qū),專署駐滄縣鎮(zhèn),轄11個縣。
1958年6月,天津市歸屬河北省后,滄縣專區(qū)與天津專區(qū)合并,稱天津專區(qū),專署駐天津市,同年9月,滄縣鎮(zhèn)改設滄州市(縣級),隨后撤消并入滄縣。
1959年初,撤天津專區(qū)并入天津市。
1961年6月1日,恢復滄州專區(qū),并恢復滄州市(縣級),專署駐滄州市。
1967年12月,滄州專區(qū)改稱滄州地區(qū)。
1983年12月,滄州市改為河北省轄市,行署和市政府同駐滄州市。
1993年7月,地、市合并為滄州市,市政府駐運河區(qū)。[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