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佛能放車子里嗎?若請了本命佛還能結緣楞嚴咒,或六字真言掛件不?
學誠法師(中國佛教協(xié)會會長)----佛教沒有“本命佛”的說法,佛像也不是護身符、轉運符、吉祥物
佛像是木石所造,人心卻不是木石。把它當做木頭,它就是木頭;當做佛像,它就代表著無上的悲智。
建造寺廟、塑立佛像、供養(yǎng)寶藏等,都是歷代大護法、大居士之力,用以表達內心的信仰。國外最好的東西都用來建造教堂,也是同樣的道理。在莊嚴的環(huán)境中,人們內心的虔誠容易被引發(fā)。
對佛像應該當做佛來看待,恭敬尊重,斷除種種不敬,包括:對佛像的“好丑”妄加評論,將佛像當做裝飾物、置于不凈之處,進行買賣等。對法亦應如是發(fā)起恭敬,因為法是幫助我們解脫生死的車乘。佛法從恭敬中求,一分恭敬一分受益。
佛教沒有“本命佛”的說法,佛像也不是護身符、轉運符、吉祥物,好好恭敬三寶、斷惡修善,才能趨吉避兇。真正的修行人不會貪圖外在的資財,卻有一些不懂得佛法的人借佛斂財,不懂得真正的寶藏在自己內心。
修行是修內心,不是修外境,佛像也是為了啟發(fā)我們的內心。譬如一張照片,它只是一張紙片,但若照片中有自己的親人,一見到內心就會生起親切溫暖的感覺。
無論男女,都不應把佛像當做飾物或護身符佩戴。佛像的作用是讓我們可以借助這個“像”而產生對佛陀的恭敬、尊重、信仰與效學之心。佛菩薩是我們修行路上的師長、榜樣,依法而行才是真正的皈依。佛像宜虔誠恭敬供奉,不要隨意戴在身上。
關鍵是:什么表現算“足夠虔誠”呢?如果行為上做不到,那就只是給自己找一個借口而已。若行為處事都憶念三寶、謹慎因果,戰(zhàn)兢惕勵、如履薄冰,那才是真正得到了佛菩薩的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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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光大師---佩(穿)戴佛像是褻瀆之罪嚴重,更折損福報
前三日接到歧路指歸二本,見后附之徽章,頗不謂然。民國二年(編注:1913年)北京法源寺道階法師做佛誕紀念會,以釋迦佛像為徽章,光絕不知其事。事后道階來普陀,送光一徽章,光痛斥其褻瀆。至十二年(編注:1923年)仍復如是。上海亦仿而行之,今居士亦仿而行之。作俑之罪,始于道階。道階尚能講經,而于恭敬尊重,完全不講,亦可嘆也。彼會中所來之一切人員,各須身佩一徽章。若佩之拜佛,亦不合宜。佩之拜人,則彼此折福。然現在由道階提倡,已成通規(guī)。光亦知此事不易收拾,然以居士過愛,不能不為一說耳。(《印光法師文鈔·三編·卷二·復鄔崇音居士書》)
再錄一代大德李炳南老居士的開示:
現今之善男信女及在家居士,多以玉制(或金銀等)佛像、觀音像掛件為護身符,不僅不戴在衣服外,還緊貼皮膚,入廁不摘,洗澡也不摘,褻瀆之罪絕非淺淺!還妄想依此植福消災,豈有如愿之理?!更有傳言所謂‘男戴觀音女戴佛’之說!印光大師乃大勢至菩薩化身,于此弊端之始就極陳其過,鑒于此流弊之泛濫,特錄大士之法語示眾!唯愿大眾惜福,莫遭罪業(yè)?。ㄋ礊橛∽妗稄袜w崇音居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