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市禁電動車,48V的電動車也禁止上路嗎?
不論什么型號的電動車,只要未備案電動三輪車,深圳市全市禁止通行。
深圳市未備案電動三輪車全市禁止通行,備案電動三輪車可在部分路段通行。備案電動三輪車在設有獨立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在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共同設置的道路,或者沒有獨立非機動車道的道路,應當在機動車道靠右行駛。
駕駛人員要具備三輪摩托車駕駛資質(持D照駕駛證),駕駛人駕駛備案車輛應當佩戴具備3C認證的摩托車安全頭盔。每輛電動三輪車最多綁定3名駕駛員,且每個駕駛員只能同時綁定2輛電動三輪車。
備案電動三輪車尺寸、技術參數必須符合《通用條件》的輕便電動三輪摩托車技術標準和要求,安裝智能管理芯片(具備亞米級精準定位及遠程升級功能)和倒車語音提示裝置,使用具備生產許可及危險廢物許可資質的正規(guī)廠家所生產的電池。
擴展資料:
近年來,深圳多次“禁摩限電”,快遞小哥、環(huán)衛(wèi)工人等依賴電動車的特殊行業(yè)從業(yè)者受到較大影響。一方面是要提升對從業(yè)者和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另一方面又與行業(yè)發(fā)展當下所需相矛盾,而這些行業(yè)往往又事關千萬家。此次方案出臺后,也引發(fā)了網友的討論。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表示,過渡期后,深圳實行2+4模式(兩輪電動自行車+四輪新能源微型汽車)實施末端配送和環(huán)衛(wèi)作業(yè)。
這意味著,在深圳這個90%道路沒有設置非機動車專用道的城市,電動自行車仍將長期存在。只有不斷推動電動車駕駛者文明駕駛,才能促行業(yè)發(fā)展、保交通平安。
參考資料來源:鳳凰網-深圳“兩年后禁用”電動三輪車 網民認為更需精細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