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食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
GB18483-2001(國家環(huán)??偩?001年12月1日批準2002年1月1日實施)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飲食業(yè)油煙對大氣環(huán)境和居住環(huán)境的污染,國家環(huán)??偩痔刂贫ā讹嬍硺I(yè)油煙排放標準》。本標準從2002年1月1日起實施。全文如下: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準規(guī)定了飲食業(yè)單位油煙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油煙凈化設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1.2 適用范圍
1.2.1 本標準適用于城市建成區(qū)。
1.2.2 本標準適用于現有飲食業(yè)單位的油煙排放管理,以及新設立飲食業(yè)單位的設計、環(huán)境影響評價、環(huán)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及其經營期間的油煙排放管理;排放油煙的食品加工單位和非經營性單位內部職工食堂,參照本標準執(zhí)行。
1.2.3 本標準不適用于居民家庭油煙排放。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 3095一1996 環(huán)境空氣質量標準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和氣態(tài)污染物采樣方法
GB 14554-1993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 標準狀態(tài)
指溫度為273K,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tài)。本標準規(guī)定的濃度標準值均為標準狀態(tài)下的干煙氣數值。
3.2 油煙
指食物烹任、加工過程中揮發(fā)的油脂、有機質及其加熱分解或裂解產物,統(tǒng)稱為油煙。
3.3 城市
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guī)劃法》關于城市的定義相同,即: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zhèn)。
3.4 飲食業(yè)單位
處于同一建筑物內,隸屬于同一法人的所有排煙灶頭,計為一個飲食業(yè)單位。
3.5 無組織排放
未經任何油煙凈化設施凈化的油煙排放。
3.6 油煙去除效率
指油煙經凈化設施處理后,被去除的油煙與凈化之前的油煙的質量的百分比。
P=(C前×Q前-C后×Q后)/(C前×Q前)×100%
式中:P--油煙去除效率,%;
C前--處理設施前的油煙濃度,mg/m3;
Q前--處理設施前的排風量,m3/h;
C后--處理設施后的油煙濃度,mg/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