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標志今年不用貼了嗎,2021年交強險標還用貼嗎
交強險標志今年不用貼了嗎,2021年交強險標還用貼嗎
2020 年交強險標志無需張貼: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指明,駕駛機動車于道路上行駛之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擺放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且需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需按照規(guī)定予以懸掛,并保持清晰且完整,不得蓄意遮擋或弄臟損毀;
2、任何單位與個人均不得收繳或者扣留機動車號牌。除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發(fā)放機動車號牌或者要求機動車懸掛其他號牌,除非存在另行規(guī)定;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表明,駕駛?cè)藨斠勒振{駛證所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除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或者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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