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給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交給交通事故當事人拿。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好認定書后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當事人。按照相關規(guī)定一般應在三日內送達。
對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認定書。
如果需要進行檢驗、鑒定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還可以試行在互聯(lián)網(wǎng)公布認定書但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保密。
當事人拿到認定書后若對認定結果不服可以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也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當事人沒有及時拿到認定書可以自己去交警隊索要通常能拿到復印件。
總之認定書的送達是為了讓當事人及時了解事故責任的認定情況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